作者费孝通多次访问开弦弓村,因为村前的江蜿蜒曲折,宛若张开的弓,取名“开弦弓村”。
整本书为费孝通的博士论文,主要是风俗习惯,村内的约定俗成,具体到数据,非常精细。文章的标题图来自网络,
在“江村”,读费孝通 。
本书读书笔记的第一章到第八章收录在此篇:
《江村经济》读书笔记 —— 按章节小结
《江村经济》读书笔记 III
因为是摘抄,我就写原著作者名字了。
第九章 劳作日程
为研究一个社区的生产体系必须要调查他们的各种活动在时间上是如何安排的。在分析农村经济时更需如此,因为庄家通常直接依赖于气候条件。
农民的生产活动不是个人自发的活动。他们需要集体的配合和准备。
辨认时间不是出于哲学考虑或对天文学好奇的结果。
例如为未来的活动选定日期,对过去的事进行追忆,对过去和未来时期的长短进行测量。
仔细观察一下历法,以便了解计时系统如何安排社会活动,这一系统又是如何由社会活动来表示。
中国农村中使用的传统历法是以纪月系统为基础的阴历。 …… 有机世界的季节循环更多地是遵循地球和太阳之间的关系,与地球和月亮之间的关系较少。
阴历的日期不能始终如一地说明地球对太阳的相对位置,因而也不能表明季节性气候的变化。 …… 阴历和季节循环两者之间的不一致性,使得阴历在农事活动中不能作为一种有效的推算农作物生长期的指南。
在传统历法中,有一种潜在的纪日系统。它表明各个时期地球在太阳轨道中的确切位置。这一系统中的单位是“节”,意思是“段”或“接头”。整个太阳历分成 24 个节。 …… 我不知道定节气的原理,但在旧历本中可以找到每个节气开始的准确时间,它是用时辰(两小时)、刻(四分之一小时)和分(分钟)为单位来表示的。
既然西方的阳历是法定通行的,自然也传入乡村,它又与传统的纪日系统的节气有区别,因为它以一个整天作为单位,所以有一个规则的闰日方法。这两种历法不同年份相应的日期不同。
这三种历法均被村里的人们采用。
每月初一及十五要定期祭祀灶神。
人们必须学习每年各个节气的相应日期。
但盖房、安排婚事、开始长途旅行等事,他们确实要查询此种历本。
第十章 农业
一年中有 8 个月用来种地。农民的食物完全依赖自己田地的产品。因此,要研究生产问题,首先必须研究农业问题。
在农业中,直接指导人类劳动的是人们自身掌握的关于土地和谷物的知识,通过技术和信仰表现出来。
根据技术需要出发的农田安排,对劳力组织、土地所有权和亲属组织都有深远的影响。研究这个问题对进一步研究人与土地关系问题的各个复杂方面将是最好的开始。
农田的安排取决于农民选择种植哪一种作物,这个村农业的主要作物是水稻、油菜籽和小麦。
但稻“眼”确实被用作标志稻田中水多水少的一个基准。必须按照稻的长势调节水面,水位太低时进行灌溉,太高时则及时排水。
土地被河流分割成小块,称作“圩”。
人们必须把圩的土地平整得犹如碟。但碟状土地表面又为储水带来困难。水总是趋向水平面,因此农田不能得到水的平均分配,反而中间形成水塘,边缘土地干旱。所以必须筑起与土地边缘平行的田埂。
两种田埂相互交叉,把农田分成小块,称作小块田或“爿”。
所以必须在整个碟形圩地的最低部分挖一水沟。它汇集了各大片田里多余的水,水沟终端装部水车把水排出。
这个村里有 11 个圩,大小从 8 亩至 900 余亩不等。圩的面积越大,将它纳入集体排水系统的困难越多。为适应紧急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大圩必须分成较小的排水单位,称“瑾”,各“瑾”之间筑了较大的埂。也是农田里的主要道路。
6 月开始种稻。先准备一小块田地育秧/ …… 在小块田地上育秧,同时在大块田地上作准备工作,这样比较方便、经济。
移秧之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翻地、耙地、平地,然后是灌溉。一切工作都是人力做的。这个地区农业劳动的一个特点就是不用畜力。
这个村子不用犁。
而等待排灌时间的长短则有赖于水车效率的高低。排水系统不能令人满意的效率,当然是产量降低的一个因素。因此也就产生了土地价值的差别。边缘田地与中间田地价值的差别有时可达 10 元或相当于土地平均价值的五分之一。
前两年,村里有了两台动力抽水泵。…… 承包全年的灌溉,按每亩收费。这使整个灌溉过程逐步转入集体化和专业化。
把稻秧从育秧田里移到大田里,是种稻的重要部分。人们把这段时间描述为“农忙”时节。
对这种单调枯燥的工作加点节奏是有益的,为保持这种节奏,农民常常唱着有节奏的歌曲。随之发展而成专门的秧歌。但这一地区的女子不参加插秧,秧歌流传不如邻区广泛。
对工具的选择完全是从经济和效率的原则出发的。例如,需要紧急排灌时就用水泵,但作为平时灌溉,花费太大时就不用它。
然而到目前为止,科学只能通过人力的有效控制来支配自然因素。 …… 在这种性命攸关的领域,也仅仅在这一范围内,我们发现人们有非科学的信仰和行动。
巫术不是一个自发的个人的行动,而是一种有组织的制度。
当遭到水灾、旱灾、蝗灾的威胁时,便要施行巫术。
以下神话解释了地方行政官担任巫术师的义务以及他担任这一角色的效果。 …… (县官张大帝的传说)在他任职期间,有一次大雨连绵不断,湖水泛滥,造成了水灾的威胁。他便到湖边下令退水,把他的鞋、衣服和标志官衔的玉带,一件件扔进水里。但是水仍然上涨,雨继续不停地下着。最后,他自己纵身投入水中。水灾被征服了。
地方行政官这种巫术职能是与现代行政公务的概念相违背的。而且,现在的政府认为人民中间的迷信是社会进步的障碍。因此政府发布了各种命令禁止任何巫术。
一个前地方行政官告诉我这个问题是如何得到解决的。“在人们普遍要求对旱灾有所举动的压力下,我不得不发出命令禁止宰猎。我认为这是很有用的,因为流行病往往与旱灾俱来,素食能防止传染病流行。这是这种信仰的真正的作用。在我缺席的情况下组织了游行。强迫人们不抵御旱灾是不利的。”
这种事情不是命令所能禁止的,只有提供更有效的人为控制自然的办法才能消灭巫术。
户是基本经济单位。
男人和女人的这种劳动分工是产丝地区的一个特点。
从技术上来说,我已经表明了使用铁耙耕作使得大部分劳动成为非常个体性的。集体工作不比个体劳动增加多少收成。效率也不会提高很多。目前的技术已经决定了这样大小的一片土地需要多少劳动量。因此,我们也有了每个农业劳动者能种多少亩地的近似数字。
目前,丝业的衰落打乱了传统协调的经济活动。缫丝工业被现代工厂接收后,农田的大小仍然同过去一样。由工业变化而剩下的妇女劳动力不能为这种小块农田所吸收。这种失调的情况可以从妇女在村里的闲暇时间较多这一情形中观察到,也可以见之于妇女人口从农村到城镇的高度流动性。
这一瑾地有 336 亩地。
计算方法“6 亩算起”。这就是说这墐地里每 6 亩地的土地所有者应每天派一个人参加劳动。
墐的成员按照 15 架水车组织成 15 个小队。每年由队里一个人负责提供水车并管理队的工作。这一职务由队里的成员轮流担任。
排水的集体负责制使得引进现代水泵发生了困难,因为用新式水泵需要获得全墐的一致赞同。这种组织将如何适应技术改革的需要,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
第十一章 土地的占有
土地的占有通常被看作习惯上和法律上承认的土地所有权。
马林诺夫斯基教授指出:“但是,这种体系产生于土壤的用途,产生于与其关联的经济价值。因此,土地的占有不仅是一种法律体系,也是一个经济事实。”
“我们能够立刻提出这样的一条原则,任何仅从法律的观点来研究土地占有的企图,必然导致不能令人满意的结果。如果对于当地人的经济生活不具备完备的知识,就不能对土地的占有进行定义和描述。”
“对游戏本身一无所知,就不能理解游戏的规则。”
在饮用水及洗涤用水管理方面也有同样的限制。丝厂不得不建在河的下游,否则脏水就会污染河水,使得他人无法饮用。
灌溉用水的管理要复杂得多。不允许人们为垄断水源而在河中筑堤。
这就是说,村里的居民对于这些水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其它村庄的人们则排除在外。
我在村里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争端。那些湖南人抓获了一条捞虾的船,把渔民押送到城里警察署,控告他们偷窃。周抗议说,租给湖南人的不是那个湖,而是在湖中捕鱼的权利,这个权利不包括捞虾的权利,最后,被抓的人获释。
根据当地对土地的占有的理论,土地被划分为两层,即田面及田底。田底占有者是持土地所有权的人。因为他支付土地税,所以他的名字将由政府登记。但他可能仅占有田底,不占有田面 ,也就是说他无权直接使用土地,进行耕种。这种人被称为不在地主。既占有田面又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完全所有者。仅占有田面,不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佃户。我将只按照以上定义使用这些词语。
无论是完全所有者还是佃户,只要是田面的所有者,就能自行耕种土地;据此可以把这种人与不在地主区别开来。
田底所有者可以要求佃户交地租。田面所有者可以要求承租人交租。
田面所有权通常属于家这个群体。
这说明,在这个村子的经济生活中,雇工制度不起重要作用。…… 首先,这是由于职业分化的程度较低,其次,是由于土地附有特殊价值,最后一点是,由于城里的工业不发达。
小土地出租制度也是非常有限的。出租土地大多是因为家里的男人死亡。
ShoelessCai 评注,这里的租金关系有点复杂。我们总为如下:
将这里的情况与华南的情况相比较是很有意思的。华南的雇工与无地的贫农为数较多,土地出租制要复杂得多。这似乎是由于华东不在地主制的特点,即“永久性佃权制”的存在;而在华南,已经消失了。接着让我们来考查一下不在地主制。
为了研究不在地主制度,必须首先考查土地所附有的价值。土地的基本作用是生产粮食。但土地不仅仅是生产粮食的资料。
村民根据个人是否在土地上辛勤劳动来判断他的好坏。
一个村民用下面的语言向我表述了他的安全感:
地就在那摆着。你可以天天见到它。强盗不能把它抢走。窃贼不能把它偷走。人死了地还在。
战友土地的动机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关系。那个农民说:“传给儿子最好的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地是用不完的。”
起源于亲属关系,又在对祖先的祭祀中加深的那种情感,也表现在对某块土地的个人依恋上。
人们从刚刚长大的成人起,就在那同一块土地上一直干到死,这种现象是很普通的。
除了在真正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我没有发现其它转让土地的事例。
在一定时期之后,如果借款者无力偿还本金及利息,他就被迫把土地所有权(限于田底所有权)转交给放债者。实际上,这种交易对于借款者没什么意义,因为在日益加重的利息负担下,借款者很难有希望偿还债务。偿还高利比交付定租还要难以忍受。
田面所有权一直保留在村民的手中;即使是住在村里的外来户也难以成为田面所有者,即土地的耕种者。
田底所有权的这一变化实际上意味着城镇资本对乡村进行投资。
收租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最简单的一种是直接收租,地主亲子到村子里来收租,但这种方式的效率不是很高。
传统道德与寄生虫生活之间的冲突,有时使这些地主绅士们的乡下之行只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而得不到足够的钱来纳税。但这种直接收租的方式限于少量的小地主,大多数地主通过他们的代理人收租。
收租所被称为称做“局”。
在确定收租数量之前,地主联合会举行一次会议,根据旱、涝情况,商定该作何项减免,并决定米租折合成现金的兑换率(地租是以稻米数量为标准来表示的,但以现金支付)。这个兑换率并不是市场上的兑换率,而是由地主联合会独断专行的。贫农必须卖米换钱交租,并且往往正值通常市场上米价较低的时候。租米和租款的双重作用更加加重了交租者的负担。
这是本村独特的作法,与本县中其他地方不同。交租的实际数量并不一定与收租通知上写明是数量相等。
但是如果佃户真的没有能力交租的话,就会在年底得到释放,把他关在狱里无济于事,反而荒了田地,无人耕种。
更加详细地叙述收租方法,就会超出目前的研究范围,但注意佃户对于自己责任的不同态度,是令人感兴趣的。
佃户不交租是由于遇到了饥荒、疾病等灾难,佃户对这些是没有责任的。一个好心的地主,这时就会同意减免地租。
“耕者有其田”是已故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原则,至少在理论上已被现政府接受。
较好的天然条件以及乡村工业改造的部分成功,起了缓冲作用。有利于交租的那种约束力仍然在起作用。
只有城乡金融关系密切的时候才出现不在地主制。
遗产的各次相继划分,结果使个人占有土地的界线变得非常复杂。
第十二章 蚕丝业
蚕丝业是这个村里的居民的第二主要收入来源,这是太湖一代农民的特点。
由于上面已经讲过的原因有所衰退,并引进了蚕丝业的新改革。
力量可分成两类:促使变化的外界力量和承受变化的传统力量。
平均一户拥有土地约 10 亩。在正常年景每亩每年可生产 6 蒲式耳的稻米(6 蒲式耳 = 163.2 千克)。对拥有平均土地量的农户来说,总生产量是 60.36 蒲式耳。平均一家四口,需直接消费米 33 蒲式耳,所以有 27.36 蒲式耳余粮。新米上市后,每蒲式耳米价约 2.5 元,如把余粮出卖可得 68.4 元。但一个家目前的开支需要至少 200 元。显然,单靠农业,不能维持生活。每年家庭亏空约 131.6 元。佃农情况更为悲惨,而村民中大多数是佃农。佃农按平均土地拥有量,必须向地主交付相当于总生产量的 40%,即 24 蒲式耳米作为地租。剩余 36 蒲式耳仅仅够一户食用。
缫丝工业兴旺时,生产生丝,可使一般农户收入约为 300 元,除去生产费用可盈余 250 元。在这种情况下,生活水平要比上述预期最低水平高得多。这样,农民便有了一些钱可以开展各种文娱和礼节性活动。这种活动已停止了约十余年。
当地生丝价格下跌。1935 年 3 两丝约值 1 元。生产量没有任何降低,但一般的户仅能获利 45 元。 …… 遇紧急需要时,他们不得不向高利贷者求援。另一方面,他们试着削减非必需的开支,例如娱乐性聚会、婚事开支等。
ShoelessCai 评注,一件商品是否有市场,取决于商品本身质量。
开始为了恢复原有的经济水平,他们试图发现技术上需要什么样的变革。但他们的知识有限,靠他们自己并不能采取任何有效的行动,发起和指导变革过程的力量来自外界。
现在技术主要来自国外,至于缫丝工业则主要来自日本。
蚕丝业,特别是养蚕的过程,是村里的一种家庭副业。为了使进步的技术为人们所接受,并为学生找到职业,村庄的工业改革便成为技术学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变革力量的性质如何是重要的,因为它决定变革的计划。它制定应付形势的措施并组织行动。它对形势的理解是行动的前提。
世界经济的资本主义结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斗争,被压迫国家的政治地位以及摩登女郎新近获得的赤脚审美观等等,这一切都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中国农村生产的生丝价格下跌的原因,但变革力量不会把这些全部都考虑进去。
缫丝的基本原则是把蚕茧的丝纤维抽出来,把数条纤维合成一根丝线供纺织用。 …… 用热水可以把蚕茧的粘性物溶解。但水温不稳定,因此溶解的程度不匀。这不仅影响丝的光泽而且影响纤维的折射率。
生丝是纺织工业的原料。既然农村生产的生丝大部分出口,它就必须与西方国家的纺织工业技术发展相适应。 …… 村民生产的生丝不适用于改进了的纺织工业。西方纺织工业对这种生丝需求下降,因而价格下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把科学方法引进村里的原因。
为了改进技术,引进蒸汽引擎,必然引起一种从家庭个体劳动到工厂集体劳动的变革。
换句话说,把机器当成一种生产资料的人应该拥有机器。
从技术改革所得到的利益应该归于参加生产的人们。
我的理由是,如果我把工业从农村引向别的地方,像很多工业家所做的那样,也是非常容易做到的,农民实际上就会挨饿。
我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引进科学的生产技术和组织以合作为原则的新工业,来复兴乡村经济。
变革者趋向社会主义的思想代表了当前中国知识阶级的部分思想状况。 …… 公众普遍反对资本主义,甚至于那些代表资本主义的人也不敢公开为资本主义的原则辩护。
孙中山先生的基本政治思想是传统的教导,诸如“天下为公”和“耕者有其田”。
我们已经看到,蚕业学校由于在村外,因此仅仅是一种潜在的力量。为把潜在力量转变为现实力量,还需要另一个因素,学校和村民之间没有直接的社会关系。占有新知识的群体没有直接使用知识,而需要这种知识的群体又没有机会获得知识,要使变革力量在村中起作用,中间必须有一座桥梁,这是重要的。当地领导人,是充当这个桥梁的角色。
我已经提过,村长的职务不是世袭的。除了他的服务对社区有用以外,他的权威没有其他的凭藉。他的一项最重要的职能是了解当地的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实行领导。村长的职务没有经济报酬,但通过为村里做一些特殊的工作,他可以得到经济上的收益。这就是陈支持蚕业改革计划的意愿。
ShoelessCai 评注,这里指的是,乡村的领导来搞改革这件事,动力来自于经济利益。
新的技术虽然已被证明有用时,人们一方面准备接受改革,一方面还在怀疑新鲜事物。这就是为什么一开始参加这项计划的仅有 21 户,正如该报告具体说明的那样,这些户用传统技术操作时遭受了惨痛的失败。但总起来说,只用了两年工夫便把整个村子纳入蚕业教学中心的指导。
改革计划是沿着蚕丝业的自然过程向前推进的。
生产蚕种的科学知识课分为两个部分,即通过实验杂交,培育良种,以及通过显微镜检查,分离受感染的蚕种。 …… 改革者的行动与他们的目的不那么一致。他们决定把工业留在农村里,却把蚕种的生产从农村移到专家手里。但蚕种的生产从经济上来说是不重要的,因为蚕种的价格仅为生丝生产总费用的 3%。
当蚕丝改革工作逐步普及到整个长江下游地区时,对于灭菌蚕种的需求量迅速增加。蚕业学校已不能满足需要,很多私人便来生产蚕种,趁此机会谋取利益。蚕种的质量不能保持,对改革计划的坏影响明显起来,这引起了政府的干预。省政府成立了蚕种监检查局,对私人生产的蚕种有权检查,并进行价格控制。
为了便于管理和知道,各家的幼蚕,按照合作的原则,集中到公共房屋里,称作“稚蚕公育”。费用和劳动根据蚕主放在公用蚕室内的蚕种按比例分摊。目前村里共有 8 间蚕室。
集体养蚕的方法只有在幼蚕时期有效。
最后两个星期,家里的全部房间,除去厨房和一半卧室以外,都用来养蚕。
在搬蚕以前,个人养蚕的房子要经过消毒,学校的指导员要告诉他们注意事项。在这一阶段要经常去检查。有病的蚕立即要灭以防传染。…… 采取这些措施的结果,因病而损失的蚕,其数量控制在 20% 以下,蚕茧的总生产量同用传统方法喂养时相比至少增加 40%。
蚕是养在约 1.5 x 1 米大小的长方形匾里。匾放在支架的搁杆上。每一个支架可放 8 个匾。每间房间可放 5 个支架。 …… 在改革条件下,一户一般可生产蚕茧约 200 磅,每 100 磅可卖 60 至 70 元。
每养一架蚕约需 400 磅桑叶。养蚕所需总开支约 30 至 40 元。除其它费用以外,蚕茧生产费用不包括劳动,每户约需 50 元。如果出售蚕茧,一般的户可收入 70 至 90 元。这个地区一年可育三次蚕。
对这一过程的改革主要目的是生产质量较好的生丝。根据丝的粗细划一、断头减少来判定生丝的质量。
到了 1927 年,机器总数增加到 100 多台。在训练班里有 70 多名年青妇女。 …… 这个工厂同时又不宜太大,要能办在农村里,用当地的劳力和由当地供应的原料。 …… 我们的试验直到 1935 年重新装备了新机器之后才证明是成功的。这种机器是由日本最新型机器修改而成的。我们用它生产出中国最好的生丝。 1935 年,这个工厂的产品被出口局列为最佳产品。
原则是,工厂应属于农民。但农民如何拥有它,谁是农民?
社员的义务是在工厂里有一份股金,每年供给工厂一定数量的蚕茧作为原料。
根据规章,工厂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全体大会。…… 由于整个工作是在改革者的指导下进行,人们对开办工厂也没有足够的知识。
他们不知道根据什么可以要求利润,正如他们不知道根据什么他们应该给地主交租。对他们来说,所有权只意味着他们可以分得一份利润。当我们讨论工厂的财务问题时,这个问题将表现得更加清楚。
开办工厂所需的经费总共为 49,848 元。每个社员约需分担 114 元,第一年,社员入股金额实际上仅 2,848 元,约为总额的 5.7%。
蒸汽机和机器(旧式)是从蚕业学校借来的。 …… 由于商业上的原因,农民银行尚未同意支付。显然,显然受“资本”10,000 元的限制的,由于工厂在农村,一旦工厂破产,厂房和其它不动产无法拍卖。 …… 工厂资金的基础实际上主要是政府的信贷,并不是靠人民的投资。
原料由社员供应。每年收集新鲜蚕茧。社员交蚕茧时,工厂交付蚕茧价值的 70%。这笔钱,是每年从省银行借来的,蚕茧作为抵押。
1932 年总供应量还不足以供工厂开工一百余天之用。机器闲着不转是不经济的。 …… 但社员的蚕茧供应没有跟上来,虽然 1935 年稍有增加。在原料供应方面,工厂是半依赖于外界的。
缫丝和整理工按日计算,每天 4 角至 6 角。
1929 年总工资为 7,557 元,占当时总开支的 57%。每一个普通工人一年工作 150 天约可得 70 元。
1929 年即第一年,工厂利润为 10,807.934 元。用途,改良储备金、明年开支津贴、员工奖金,比例 4:3:3。
大笔借款利息,也是亏损的一个原因。 …… 他们认识到以后每年如能分到少一些但固定的红利比在一个时期分到一大笔红利要好。
此外,村里的试验是中国农村工业中大的改革方案的先驱。
ShoelessCai 评注:必要时出手相助,类似于公民责任,是不能算作业绩的。业绩来自于竞争,必须来自于竞争。竞争,就意味着你必须选择合适自己的竞技场。
《中国年鉴》
“中国农村工业中最重要的一项是蚕丝业。但近年来甚难与日本竞争,主要是因为在该国培育了最好的蚕。
……
在秋季,委员会倾注全力于改进蚕种,用改良的品种来代替当地的蚕种。浙江农民用的蚕种由政府的蚕丝实验站颁发,私人培育的蚕种禁止使用。1934 年江苏实行了同样的控制,措施是试验性的,不像浙江那样彻底……除改良品种外,委员会还对新鲜蚕茧规定一个官价以及对每一地区的收购代理处限定了数目。
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广东等省改进蚕丝工业的三年计划也由国家经济委员会的蚕丝改良委员会制定。为实现1935年的第一年计划、所需经费为 1,500,000 元。
1934 年 7 月至 1935 年 6 月的财政年度,国家经济委员会为蚕丝改良委员会拨款400,000元。”
“当年 10 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局向所有分支发布命令,要求它们把合作事业作为其政治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此外,江苏省政府颁发了一系列有关合作社的暂行规章制度,并于 1928 年 7 月 16 日组织了江苏农民银行以便发展农村经济并为农民提供方便的低息贷款。”
蚕种的消毒、稚蚕公育、教员的定期指导使成本有所降低,蚕茧增产。这一部分改革使得农民的收入大约比以前增加了一倍。 …… 以工资的形式增加了收入。他们是这一社区的少数。
确实,好丝应该能卖好价,但丝的总的价格在不同时期波动较大。只要改革者不能控制市场,单是改进产品质量未必能获取高的报酬,因此,村民的收入未见提高。
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更直接的因素是资金问题。 …… 工厂节约下自己生产的盈利,买回了借来的生产资料。人们不算这笔帐。他们只知道家庭的具体收入。一旦他们的愿望没有实现,他们的希望破灭,其直接反应就是不再继续向工厂交纳股金,至目前为止,只缴纳了认购股金的半数。
改革者只教授女孩子如何缫丝,而没有教社员如何当工厂的主人。(缺乏管理学的课程)
换句话说,这个村庄过去至少有 350 名妇女从事缫丝工作。现在开办了工厂,同等量的工作,不到 70 个人就能轻易地负担起来。
将近 300 名妇女失去了他们的劳动机会。“失业”问题引起了比较广泛的反响。
这个村庄蚕茧的总生产量约为 72,000 磅。
1929 年,留给家庭的蚕茧约为总生产量的六分之一,但 1932 年增加到三分之二。1936 年我离开村庄以前,留给家庭的约为三分之一。卖生丝能比卖蚕茧多得多少,很难说,因为蚕茧和生丝价格都有波动,农民不知如何预测。如果我们按生丝最低价格看,一元钱三两,生产者仅能比原料的价值多拿少许,如果后者的价格约为每担 50 元。但蚕茧市场开放时生丝的价格还是未知数。农民保留原料以便从事家庭缫丝的原因,并不在于实际考虑丝和茧的价格,而是因为他们相信缫丝能比卖原料多挣钱。
城市工业吸引农村劳力,无疑这种认可流动对农村社区的传统社会结构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改革者的原意之一就是要阻止这一过程。 …… 她们就是新的挣工资的人。
只有在家庭手工业衰落的情况下,妇女劳动力才在村里形成了一个市场。
例如,一个在村中工厂工作的女工因为下雨时丈夫忘记给她送伞,竟会公开责骂她的丈夫。这是很有意思的,因为这件小事指出了夫妻之间的关系变化。
但挣工资基本上是个人的事。挣钱的人能感觉到她的工资收入是她自己的劳动的结果。这是收入者本人和家长,都会感觉到的。
比如,女孩子在合理范围内,为了正当的目的,如买一些衣服,那是可以允许而不受干涉的。
女孩子未婚时,如果她有母亲,而家长是她的祖父,她的母亲会将她的钱收下一部分以供她将来结婚时所用。如果经济状况不允许存钱,全部金额归入家的总的预算之中。…… 这种情况说明了单个家庭不断从家的复合群体中分化出来。
参考资料
[1]
费孝通《江村经济》80年,南大师生再访“社会变迁下的江村经济”
[2]
《江村经济》读书笔记 —— 按章节小结
[3]
《江村经济》III